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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12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粤津闽将再设3个自贸区

本报讯 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一年多来,在体制机制上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创新,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国务院12月12日召开常务会议,部署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经验、加快制定完善负面清单,推动更高水平对外开放。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已决定在更大范围推开自贸区建设,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广东、天津、福建特定区域再设三个自由贸易园区,以上海自贸试验区试点内容为主体,结合地方特点,充实新的试点内容。会议要求抓紧制定新设自贸园区具体方案,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调整实施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报道见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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