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以来,我国相继建立了7个碳交易市场,试点进展顺利。国家发展改革委目前已开始着手研究相关管理细则和市场调节机制,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当地时间12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华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利马会议中国角系列边会活动中透露,截至今年11月底,我国已经交易二氧化碳1436万吨,累计成交金额突破5亿元。这意味着我国碳交易机制的探索已经初步取得良好成效,市场机制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碳排放权交易是给企业排放设定上限,通过配额交易降低减排成本的重要制度。早在2011年,我国就已经确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自2013年6月以来,深圳、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湖北、重庆等7个碳交易市场相继鸣锣开市,拉开了我国碳交易从无到有的序幕。解振华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有5个碳交易市场顺利完成了第一个年度的履约工作,其余也即将进入履约。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此前在接受《经济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7个省市的碳交易试点都明确了交易范围,设定了控制碳排放的目标,建立了碳排放的核查体系,也建立了注册登记系统和交易平台,并开展了相关能力建设,试点进展顺利,成绩显著。
随着碳交易试点的顺利推进,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也被提上了议事日程。有关专家指出,我国仍处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已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同时,气候变化对城市建设、农业、林业、水资源等影响加剧,也迫切需要采取积极的适应行动。从外部环境看,国际社会已就控制全球气温升高不超过2℃达成共识,并将进一步强化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安排。因此,我国有必要加快探索建立全国碳交易市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构建起更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碳排放市场制度体系。
今年9月份,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规划》明确提出,为应对气候变化,我国将深化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加快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着手研究启动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包括确定碳排放交易的边界和范围,制定出相关的管理细则,研究制定合理的分配方案和市场调节机制,完善国家的碳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并计划用3年左右的时间建立起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不过,由于碳交易在我国仍然处于起步发展的试点阶段,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仍然面临重重困难。一方面,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基础还相对薄弱,相关法律法规和体制机制还不健全,财税、价格、金融等政策需要进一步创新,市场化机制需要进一步强化。另一方面,从现实操作层面看,企业对于碳排放交易的热情以及履约情况,也将对碳交易市场的发展产生直接的影响。从试点情况看,多地在履约期临近之时都出现了推迟履约期的情况。
专家建议,在总结前期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加快研究制订碳排放交易总体方案,明确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建设的战略目标、实施步骤和配套措施;做好碳排放权分配、核算核证、交易规则、奖惩机制、监管体系等方面制度设计,制定全国碳排放交易管理办法。同时,应进一步完善投资政策,探索运用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多种手段,引导社会资本广泛投入应对气候变化领域;根据碳市场发展情况,研究碳金融发展模式,在重点发展好碳交易现货市场的基础上,研究有序开展碳金融产品创新,并引导外资进入国内碳市场开展交易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