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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转变政府职能“减”“加”有序
行政审批做“减”法 事中事后监管做“加”法
杨阳腾

本报讯 记者杨阳腾报道:深圳发挥“敢为天下先”的精神,从制约经济贸易和信息化领域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和环节入手,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抓手,全力打造大部制改革升级版,构建适应发展的新型经济体制。

“转变政府职能是重构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核心。”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郭立民认为,政府职能不转变,其他方面的改革就难以推动。深圳市经贸信息委作为深圳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阵地,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是其全面深化改革的首要工作。

转变政府职能,首先要在行政审批制度上做“减”法,最大限度减少审批事项。作为深圳市最早明确提出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事项削减目标的单位之一,深圳市经贸信息委自2012年组建后就主动进行审批事项的削减工作,截至2013年底行政审批事项仅有30个。今年上半年,经贸信息委又明确取消了6个事项,暂停实施1个事项。

深圳市经贸信息委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方面大力做“加”法,制订出台了《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宽进严管、权责明确”的原则,将“谁负责审批、谁负责监管”与行业监管有机结合,多举措推动政府管理从审批管理模式向信用管理模式转变——

一是搭建准入与监管一体、跨部门信息协同、面向全委及社会公众查询的统一商事主体信息管理和公示平台,建立健全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归集、披露、运用制度,推进跨部门多领域信用信息综合管理运用,确保登记、审批、监管三个环节信息的无缝对接;二是制定违规失信不良记录制度,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效应;三是推动建立年报公示制度,将原需年审、年检、年度监督检查的事项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相关信息在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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