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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亚发放首批流动人口居住证
持证人享受11项与市民同等待遇
何伟

本报讯 记者何伟报道:12月1日下午,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向16名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居住证。据悉,这16人均为在三亚工作的流动人口,意味着三亚正式开始办理发放流动人口居住证。

据三亚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大队负责人杨海波介绍,流动人口居住证持证人享有其子女可在三亚接受义务教育、持证人及其子女均可在本市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可以申请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等11项与三亚市民同等的待遇。

“今年10月17日,《三亚市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暂行办法》颁布并实施,目前已在月川派出所等部分受理点试行发放工作。本月6日起,将在全市全面发放。”三亚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向明表示,推行居住证制度有助于建立普惠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解决流动人口“市民化、同城化”待遇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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