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4日讯 记者沈慧报道: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的《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等4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今天正式发布,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次发布的4项气象国家标准《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地面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高空气象观测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天气雷达站》《气象探测环境保护规范大气本底站》是气象领域的首批强制性国家标准。它们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有了具有法律属性的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