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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让依法治理超载尽快“上路”

据报道,广东省清远市一些路段往年损毁严重。原来,当地交通交警部门个别执法人员、中间商、超限超载车辆所在公司已经建立起一个“以路自养”的权钱交易链,超限超载车辆按月交“保护费”便可顺利过关。

【微评】 长期以来,公路执法中以罚代管、以罚养人、趋利执法时有发生,加剧了货车车主与执法者的对立和冲突。要将治理超载纳入法治框架,整合执法主体,建立权责清晰、监管有力、执行高效的综合执法体系。只有让依法“治超”尽快“上路”,才能使相关各方在法律中找到共识,从而推动矛盾化解,防止再走“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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