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2月2日讯 记者王轶辰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今天发出通知,要求整合技改煤矿建设项目必须纳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煤矿资源整合或兼并重组方案中,已批准的资源整合方案中的所有煤矿和兼并重组方案中被兼并的煤矿必须按规定停止生产,进一步强化监管,推进整合技改煤矿“真投入、真整合、真技改”。
通知强调,整合技改期间严禁假整合、不技改、真生产、原有矿井各自多系统生产,严禁违法组织生产。整合技改煤矿建设项目必须按规定变更相关证照、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整合的煤矿必须依法吊(注)销相关证照,经批准的设计中明确不予利用的井巷要封闭到位。各地区要加强对整合兼并重组煤矿的安全监管监察工作,进一步督促建设、监理、施工、设计单位落实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