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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传递正能量的一次有益实践
——访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福军
本报记者 李己平 祝惠春

在“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大型公益活动(吉林站)启动仪式上,本报记者就吉林省公安厅参与推动本次活动相关话题采访了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刘福军。

记者:道路交通状况是一个国家交通文明状态的直接体现。吉林省公安厅参与推动此次活动有何考虑?

刘福军:截至目前,吉林省共有439万余名驾驶员。这一群体中,既有客、货车司机,也有大量的私家车驾驶员。他们是社会生活中一支十分活跃的力量,更是进入汽车社会、建设汽车文明的一支生力军。近年来,吉林省公安交警不断增强法治意识,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交警队伍中涌现出一大批爱岗敬业、亲民爱民的执法标兵,成为公安机关文明交通创建的中坚力量。

交警和司机,都是文明交通的建设者、参与者和维护者,道路安全、出行平安是各方的共同期盼和一致目标。在这个共同的责任中,交警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司机要文明礼让,自律守法,携手共创安全、畅通、和谐、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记者:倡导文明交通,让法治交通理念深入人心,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您对“中国好交警·中国好司机”大型公益活动(吉林站)有何期待?

刘福军:今年以来,吉林省道路文明环境有了新的改善。我们开展了“打四非、查四违”专项行动,严厉整治道路旅客运输和危化品运输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预防重特大事故;也开展了“规范性交通违法行为专项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教育劝导不走人行道、人行横道,与机动车争道,在灯控路口乱闯、抢信号,乱翻护栏的行人违法行为。但是,还必须看到,全社会的交通安全理念、法治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与汽车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因此,要大力普及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大力倡导文明驾驶理念、知识,大力弘扬文明交通创建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树立榜样,传递正能量,形成强大的社会推动力。我期待通过这一活动,在吉林大地上涌现出更多的好交警、好司机,并在他们的示范带动下,让更多人积极、主动、自觉地参与到文明交通的创建中,从而推动文明交通、法治交通理念在全社会进一步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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