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我国在资源税改革领域的又一次重大跨越。
此次实施的煤炭资源税改革,是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既定任务。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种制度设计,煤、油、气领域的资源税改革和调整,有利于完善资源性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将在更大程度上反映出资源性产品的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从而推动资源性产品的合理开发和使用,促进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
在治理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进程中,必须进一步利用好财税杠杆,充分发挥好“市场的手”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用财税杠杆为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