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国10万余公里的高速公路中90%以上要收费,专家估算全年收费在4000亿元以上。兴起于上世纪90年代的收费高速公路,近两年内将迎来收费到期的高峰,这些道路是否会延时收费备受关注。山东、山西、河南等多个省份地方出台“统贷统还”政策,实行延期、超期收费。换言之,高速收费不仅还了自己的债,还替“兄弟道路”还了债。一些法律人士认为,“统贷统还”与收费公路管理条例有冲突:只要路网在不断完善,地方就有修不完的路,也就意味着或许没有停止收费的一天,收费还贷可能变成一个无限循环的“陷阱”。公路具有公益性,在还清政府贷款之后,高速公路理应让路于民、让利于民。 (时 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