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宏 观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铁路部门决定从12月3日起
提前15天退票不收退票费
记者齐慧

本报北京11月30日讯 记者齐慧今天从中国铁路总公司获悉:12月1日起全国铁路客票预售期调整至60天后,为最大限度方便旅客,进一步优化退票、改签规则,自今年12月3日起,铁路部门对开车前15天以上退票的旅客,不收取退票费。

铁路相关负责人表示,铁路部门对15天以上的退票不收取退票费主要考虑是,15天为车票再次销售留出了比较充分的时间,铁路公共资源能够得到比较充分的利用。同时,为了让更多的旅客最大限度利用车票资源,减少占票浪费运力,同时也便于已持有车票旅客的行程调整,在其他列车有余票时,可以改签发到城市相同的车票。具体是,开车前48小时以上,可改签预售期内的任意车次;开车前48小时以内,可改签从办理改签之时至票面日期当日24∶00之间的其他车次,不办理票面日期次日及以后的改签;开车之后,旅客仍可改签当日其他车次。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