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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2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变隐性担保为显性保险
张 忱

在利率市场化进程提速的背景下,存款保险的“红盖头”被慢慢揭开。从百姓的角度看,这是一个“能看明白”的存款“保险阀”;从宏观经济的角度说,存款保险是金融风险的“显性”“隔离器”,不仅可以避免个别银行的经营风险向外扩散,以及可能由此引发的金融系统风险,还能将存款保障从隐性模式切换到显性模式。

作为一种资产,存款实际上是有风险的,其风险来自于银行的经营模式。但是,过去的“隐性担保”却让存款风险被放到了可以忽略的水平。目前,存贷款利息差仍是我国银行业主要收入来源之一。银行通过短借长贷,先以较低利率吸收储户的短期存款,再转手贷给其他个人或企业用于长期投资,获取更高收益。由于贷款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收回,银行存贷资金期限不匹配的风险始终存在。

在实际操作中,我国储户存款一直处于政府信用的无形担保之下,无论吸收存款的金融机构的经营情况怎样,储户存款都能得到“刚性兑付”。因此,在相当一部分人眼中,存款是绝对的零风险资产,存款利率也属于无风险利率。

我们不能否认,隐性担保阻止了风险的扩散,但是,也使银行存有“赢了归自己、输了归国家”的心理,失去了控制风险的内在约束,出现为了高额利润过度投机、盲目追求信贷规模的行为。这不仅无益于银行竞争力的提升,还会导致银行体系内部风险因素和“脆弱性”不断累积。

存款保险制度则可以通过市场化的保险基金运作和制度安排,让银行承担的经营风险更为清晰地展现出来。比如,随着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银行业间竞争将更趋激烈,银行追求高利润的动力也将随之提升。而通过“差别收费”等安排,存款保险制度的推行有助于银行提升风险防范意识,促进其稳健经营。在该项制度推出之后,经营风险高的银行将面临高费率,而经营稳健、风险较低的银行则可以享受低费率甚至零费率。这样的差异化安排,对承担过高风险的金融机构形成明确警示,抑制其为实现高利润而将资金投向利率不敏感的部门。

由过去的隐性担保转变为显性保险,能抑制银行业金融机构片面追求商业利益的冲动,避免过大的“道德风险”,对于保持金融系统稳定、守住“不爆发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也具有相当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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