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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大厅不见排队“长龙”
本报记者 庞彩霞

自今年10月8日全面实施《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以来,广东国税实现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减负:办税环节、办税次数、办税时间等平均减少30%以上,纳税人报送的资料减少40%以上,即办事项增加50%以上……

11月10日,记者走进广州市荔湾区国税局,过去人声鼎沸的办税大厅安静多了,排队纳税的“长龙”也不见了。来办理“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业务的黄女士告诉记者,“以往,提供相关资料后,税务机关要进行审核后才能完成,整个流程大约需要15天。现在这项业务由审批类改为备案类,由限时办结改为即时办结。”

“这样的变化还有很多,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正是纳税服务规范所要达到的效果”,广州市荔湾区国税局办税服务厅主任冯小红介绍说。据统计,执行《纳税服务规范》后,广东省国税部门优化整合工作流程,简并完善涉税文书,减少了224个涉税事项、373个流转环节,取消了办理类涉税文书报表323个,并对其中146个办理类涉税文书报表的内容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大大提高了办税效率。

纳税服务规范不是一味简化和下放,而是坚持在行政审批和办税负担上做“减法”,在纳税服务和后续管理上做“加法”,管放结合,打通服务纳税人“最后一公里”。作为对接纳税服务规范的重要措施,广东国税部门调整优化业务系统、网上办税大厅、纳税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等;在办税服务厅推行首问责任制,设置值班主任岗、导税岗或帮办服务岗,增加前置服务内容,推行预审服务模式,由初审人员预审所需资料是否齐全、表格填写是否准确等,最大限度减少纳税人排队等候时间;依托电子影像系统,做到一次采集纳税人信息,多岗位、多层次信息共享,减少审核环节,通过让数据“多跑腿”,实现纳税人“少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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