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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陕西宝鸡:办“大事”先过“稳评”关
本报记者 张 毅 通讯员 张华刚

11月17日一大早,家住陕西省宝鸡市金陵湾廉租房小区的杨建国骑着三轮助力车,来到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办事处上班。60岁的杨建国下肢残疾,以前靠改装三轮摩托车载客养家,市里依法取缔“黑摩的”时,他上交车辆后领回了4000多元的车辆折旧款和一辆新轮椅车,住上了廉租房,家人有了低保,并获得政府安排的公益性岗位,在街道办事处当起了康复协调员,每月可领1000多元工资。

和杨建国一样,宝鸡全市175名靠“黑摩的”谋生的残疾人都在此次整治取缔活动中受益,取缔活动几乎没有阻力,进展顺利。这都缘于宝鸡市在整顿行动前提前开展了风险评估,堵疏结合,及时化解了诸多稳定风险。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近年来,宝鸡市探索建立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为处理好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宝鸡市坚持关口前移,对重大事项实施风险事先“体检”、提早“预报”,让风险评估发挥预测、研判和防范作用。“始终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重点项目建设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凡是不能使多数群众受益的坚决不做,没有得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暂不实施,真正做到决策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让群众受益。”宝鸡市委书记上官吉庆介绍说,早在2007年,宝鸡市就在3个县区和7个市级部门探索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2009年起在全市全面推行,去年8月起又将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纳入市委常委会议、市政府会议决策程序,并明确规定,凡没有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重大决策不列入议题,重大项目在发改委不立项、规划局不批文、住建局不发证,真正做到评估前置、应评尽评。该制度推行以来,共对2009个重大事项实施了风险评估,否决8个、暂缓实施142个。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评什么?谁来评?怎么评?宝鸡市出台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环境影响等15个方面列入评估范围,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录管理制度,为市级“四大办”和54个重点部门划定了197项“目录清单”。评估过程中,宝鸡市通过民意测验、座谈走访和听证会等形式,对重大事项是否符合法规规定、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以及实施的时机条件是否成熟等方面进行评估研判,作出“无风险”、“有较小风险”、“有较大风险”和“有重大风险”的等级评价,据此相应地作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和不实施的建议和结论,让民意成为上项目作决策的第一依据。不仅如此,还对有一定风险的事项提出处置预案,最大限度防范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

坚持“大事”问计老百姓,悉心汇集民智民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改革的力度和发展的速度适应了社会的可承受度,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安定有序的环境。近年来,宝鸡生产总值增速连续4年达到14%以上,经济发展持续领跑陕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连续4年未发生规模性群体性事件,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综治工作优秀市,相关经验获中央有关部门推广。今年7月,陕西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场经验交流会在宝鸡召开,推广这一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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