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7日讯 记者鲍晓倩报道: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部署全面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着力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通知》提出5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严格依法保护环境,推动监管执法全覆盖,有效解决环境法律法规不健全、监管执法缺位问题。二是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加大惩治力度,坚决纠正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三是积极推行“阳光执法”,严格规范和约束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推进执法信息公开。四是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营造良好执法环境,有效解决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和地方保护问题,强化地方政府领导责任,明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环境监管执法中的责任,2015年6月底前全面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五是增强基层监管力量,提升环境监管执法能力,加快解决环境监管执法队伍基础差、能力弱等问题。
(相关报道见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