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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规范互联网金融监管
记者陈果静

本报北京11月26日讯 记者陈果静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今天召开的中国支付清算与互联网金融论坛上表示,目前,央行正在牵头制定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央行将按照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框架,在鼓励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的同时规范监管工作。

据介绍,在监管规则和监管框架的设计上,将坚持开放、包容的理念,在明确底线的基础上,为行业发展预留一定空间。同时,坚持监管规则的公平性,加强监管协同,防止监管套利。

此外,潘功胜认为,市场主体要正确理解监管与行业自律的关系。行业自律水平与监管强度之间具有较强的负相关关系,实质上体现的是监管层面对效率和风险的平衡。一旦潜在风险过度累积和暴露,会迫使监管部门降低监管容忍度、强化监管刚性,采取更为严格的监管理念和监管措施,从而在某种程度上抑制行业发展。

潘功胜表示,市场主体需要在重视效率的同时提高自律意识。互联网金融企业要坚守业务底线,合规经营,谨慎经营。央行将充分利用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正在组建中的互联网金融协会平台,推动支付清算和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管理,发挥行业自律在行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形成监管与自律的协同和均衡。

据了解,截至2014年9月末,我国共有第三方支付机构269家,前3季度共发生支付金额24.1万亿元;全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大概1400余家、融资余额超过1100亿元,全国范围内活跃的股权众筹平台超过2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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