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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歧视消费者终将自取其辱

近日,北京某服饰店贴出了“中国人不得进入”的告示,经媒体报道后顿时惹恼了广大消费者。该商家负责人解释称,自己从事的是外贸生意,此举是为了防止中国同行进入店内抄袭造成“店铺走款”。

【微评】 选择特定消费群体开展营销活动,本是一种经营策略,但新闻中的该商家竟然采取了贬低国内消费者的歧视性做法,不仅有崇洋媚外之嫌,更把自己推到了消费者的对立面,自己的生意也难免受到影响。其所说的理由也颇为荒唐,实在令人气愤。用玩噱头的策略来吸引人们的眼球,商业成本很低,引起的社会关注度却非常高,正是嗅到了这一高一低之间所蕴含的巨大利益,有些无良商家才勇于“以身试法”。该商家应向消费者诚恳道歉,相关行业也要加强自律,避免再因此类拙劣做法给公众带来纷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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