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煜、通讯员陈昌和报道:日前,福建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全面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农村公路由以建设为主,向建设、管理、养护、营运全面协调发展转变,更好地服务农村物流顺畅高效运输和农民安全舒适便捷出行。
根据意见,各有关部门要支持有条件的农村公路从单车道改成双车道,支持增设错车道,在已实现每个建制村至少通上一条水泥路的基础上有序推进乡通乡、乡通村、村通村公路建设。到2015年,建设改造农村公路6000公里,经济发达县2000人以上建制村基本通上双车道公路;百人以上岛屿建有陆岛交通码头,千人以上岛屿开通班轮,万人以上岛屿开通岛内客运班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