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21日讯 记者吴佳佳从国务院医改办获悉:国务院医改办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就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情况,对有国家试点县的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督查评估工作。
此次督查评估工作包括两个部分,一是由各省级医改办组织试点县对综合改革的推进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自评价;二是从11月中旬至下旬,国务院医改办派出12个督查组,对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现场督查。
督查的重点将围绕改革公立医院补偿机制情况、完善药品采购供应机制情况、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情况、改革管理体制和强化内部管理情况、推进支付方式改革情况和建立分级诊疗体系情况6个主要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