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 闻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4下一版 2014年11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科技体制改革激发创新活力
本报记者 韩 霁

“双11”的购物狂欢让人们再一次感受到电子商务的巨大潜力,网购在改变人们消费方式的同时,也带动了物流业和零售业的改革。随着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技术的不断发展,与之相伴的制度变革正悄然发生——

微博、微信促进了运营模式的改革;支付宝、余额宝等网络金融倒逼传统金融体系改革;风能、光伏等分布式发电正推动着电力管理体制的改革;电动汽车的推广,也推动了能源、汽车、电力等领域的改革发展。

我国进入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时期。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为紧迫的是“破除制约科研发展的体制机制深层次障碍,充分释放改革红利”。面对这一命题,一年来,一系列新政策、新制度、新举措密集出台,有序推进。

11月6日,全国首家知识产权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挂牌,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也将在年内成立。成立知识产权专业法院,意味着法治将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创新主体有了更加公平的法制环境。

依法保护知识产权,是依法治国与创新发展的交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部署——“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从8月3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立法形式首先选定在北京、上海、广州3地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这一全新的专业化法院就从政策设计变成了制度现实。“动真格、见真章”,是对全面深化改革开局之年的最好注解。

科技创新要取得突破,不仅需要基础设施等“硬件”支撑,更需要制度的“软件”保障。有了完善的制度环境,企业就有了辗转腾挪的平台,创新成果就有了“长蘑菇”的土壤。而科技创新也只有与制度创新有机结合,才能点燃发展引擎。

不久前发布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从国家层面对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体系进行了重构——设立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成立联席会议共同制定议事规则,全链条设计、一体化实施,政府管理项目被专业机构取代。科技计划改革作为切入点和突破口,正带动科技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

合理配置科技资源,提高科技产出率和创新效能,是改革“清单”中的重要一项。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是科研活动的重要手段和技术基础。

由于管理的条块分割、服务平台不统一,信息缺乏交流,这些公共财政投资形成的稀缺资源,普遍存在管理水平低、共享程度低、使用效率低的“三低”特征,重复购置、闲置浪费现象突出。与此形成反差的是,一些中小企业却因无力购买高价研究设备而创新不足。

如何让价值达780亿元的9万台(套)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物尽其用”?刚刚获得审议通过的《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作出回应——通过制定统一的标准规范,建立开放的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信息共享,采取第三方评估、激励约束并举的方式,力促其向社会开放。

以“共享”代替“独有”,开放代替封闭,“聚焦”代替“碎片”,专业机构代替政府直接管理……,改革正发挥“临门一脚”的作用,推倒束缚创新的藩篱,打通资源流动的渠道,消除科技创新中的一个个“孤岛”。

今年6月,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分别修订章程,对院士遴选渠道、增选机制、退出制度进行了改革完善,让院士回归到学术本身,体现了优化学科布局和人才选拔机制的政策方向。

无论从无到有的创举,还是从异化到本真的回归,改革始终遵循的是科技发展和技术创新的规律。

作为科技创新的“国家队”,中科院以“四个率先”打出深化改革大旗,并从研究所分类改革突破,旨在从根本上突破体制机制屏障,开辟“政策特区”和“试验田”,让机构、人才、装置、资金、项目充分活跃起来,形成创新发展的合力。

一年多来,科技体制改革呈现全面“破冰”态势——宏观层面,顶层设计正在积极推进;中观层面,科研院所和科研活动的组织管理方式正在打破固有模式;微观层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和科技评估的积弊正在革除。

改革者进,创新者强。从重点突破到全面启动,从硬约束到软环境,科技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在创新发展的道路上,我们步伐有力,节奏清晰。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