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美国通过实施“自由市场”与“知识产权保护”的双重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大发展。一方面,高度发达的自由市场经济为美国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广阔平台。美国文化企业实行自由企业制度,联邦政府不干预电影、电视、广播、动漫等文化产业的市场化运作,由各州及地方政府采取退税、减免税和贴息贷款等方式为盈利性及非盈利性文化产业提供资金支持;另一方面,美国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相继通过了《版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法》、《反盗版和假冒修正法案》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此后,又颁布了《反电子盗版法》和《跨世纪数字版权法》,旨在营造公平竞争的大环境。
英国
英国是世界上第一个提出“创意产业”概念的国家。1998年英国政府出台的《英国创意产业路径文件》明确提出了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有关组织管理、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等诸多政策。2008年的《超越创意产业:英国创意经济发展报告》以及2009年的《数字英国》报告进一步提出,要在数字时代,将英国打造成为全球创意产业中心。目前,创意产业在英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例已达8.2%;创意产业的出口增长更为迅速,平均年增长率达到11%;创意产业吸纳的就业人数占英国就业人口总数的8%以上。可以说,创意产业已成为英国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2013年,英国政府启动了一项名为“建设创意国家”的项目,计划联合英国的创意企业和教育部门,帮助年轻人学习创意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推动其日后在创意产业就业。
德国
德国现有措施以扶持文化、艺术发展为主,旨在创造良好的宏观环境,很少直接向企业提供资助。为此,德国政府出台的主要措施有:每年出资约3200万欧元评选德国电影奖、剧本奖等,推动电影业的发展;每年支出约6000万欧元,对在德制作、成本超过100万欧元的故事片提供16%至20%补贴;成立“音乐倡议”,每年出资约100万欧元培养人才、促进出口等。2009年11月,德国政府成立文化创意产业事务中心,承担公共宣传、政策咨询、推动专业化管理和人员培训、扩大商机以及协助开拓国际市场五大任务。德国文化创意产业以中小企业为主,主要为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不易流失或外移,有利于保持就业市场和社会稳定。
日本
自从日本实施“文化立国”战略以来,政府一直积极发展创意产业,以动漫、游戏、音乐等为主体的创意产业快速发展,不仅使国内经济发展迅猛,同时也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目前,动漫产业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10%,成为日本第三大产业。同时,日本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动漫产业创作输出国。
日本政府不仅在政策上支持创意产业的发展,而且还给予资金支持,并鼓励多元投资机制,支持非文化企业和境外资金投入创意产业。在日本创意产业的壮大过程中,民间企业投资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其所出资比例逐年增大。许多大型文化活动大多依赖企业、公司的投资与赞助。此外,日本经产省与文部省联手建立了民间的“内容产品海外流通促进机构”,拨专款支持该机构在海外市场开展文化贸易与维权活动。
(默 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