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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西部署生态乡村建设

本报讯 记者童政 周骁骏报道:广西壮族自治区日前对生态乡村建设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期盼,推进乡村建设上台阶上水平,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全面启动“美丽广西·生态乡村”活动,重点实施“村屯绿化”、“饮水净化”、“道路硬化”三个专项活动,并于日前专门出台了3个文件和相关指导意见及3个配套文件。

据了解,“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自去年开展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强力推进,广大群众衷心拥护、积极参与,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乡村面貌出现较大改观,农民收入不断增加,乡风民风持续向好,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广西39条主要河流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4.4%以上、77%的自然村屯组建了保洁员队伍、78%的自然村屯成立了清洁乡村自治组织、95%的自然村屯制定了清洁乡村村规民约,多数村屯配备了垃圾、收集、转运设备,部分县乡建立了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抽样调查表明,群众对“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满意度高达98.7%。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指出,“美丽广西”乡村建设活动是建设新农村、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打造新风貌的重大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他强调,农民群众是乡村的主人,开展生态乡村活动必须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探索建立科学有效的群众参与和激励机制,激发群众的创造活力。开展生态乡村活动,一定要充分考虑农村实际,突出乡村特色,努力形成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积极探索多元投入方式,突破资金瓶颈。大力弘扬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要抓好推进落实和督促检查,动员组织广大农民群众共建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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