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的手段完善乡村治理,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关键。一些读者来信认为,法治化的村民自治,将形成乡村治理巨大的推动力,有助于树乡村正气,让百姓从中受益。
山东省高唐县的赵永斌来信说,乡村治理要以“法”开路,利用报纸、电视、宣传栏等媒介向农民进行法律法规宣传,让法治进村入户、入脑入心。同时,做到“法”治和“德”治相结合,既要做到人人学法、懂法、守法,又要倡导人人向善、敬善、行善,让传递社会正能量成为每位村民自觉行动。
四川成都中铁二局电务公司的廖力来信认为,把好选举关是做好乡村治理工作的重要保障。要加强对乡村选举的监督,严格选举制度,开设举报热线电话,对暗箱操作者严惩不贷。同时,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提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有德行、有责任感的人选入村支“两委”。
天津市宝坻区的王宗征来信认为,搞好乡村治理工作,一是要做好环境卫生治理,解决垃圾围村问题,使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根本改观;二是做好人口结构治理,要创新农业产业,让农村吸引青壮劳力和新型人才,增强乡村发展后劲;三是做好乡村风气治理,加强移风易俗引导,消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封建迷信和赌博等不良风气,把健康有益、生动活泼的乡村文化引入广大乡村,让文明新风拂煦百姓心灵。
黑龙江垦区八五四农场尚彦秀来信说,搞好乡村治理需要贴近农民实际需求,要增加干群分配方案透明度,对土地承包、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等进行公示;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促进乡村精神文明建设;建立抓生产、惠民生、促和谐、奔小康长效机制;建立百姓充分参与乡村治理的新模式,拉近与村民的距离,调动广大群众生产、建设的积极性。
湖北省宜城市的杨明生在来信中认为,美丽乡村的核心任务是消除“垃圾围村”现象。改善乡村环境,要突出农村环境卫生维护主体和农村垃圾治理主体作用,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生产生活习惯,自觉维护农村环境卫生;加强农村卫生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农村保洁机制。同时,采取“财政补贴、农民自筹、社会捐赠”等方式,建立农村垃圾处理经费保障机制,强化农村垃圾处理政府责任,把农村垃圾管理列入乡镇政府考核评价体系。
江西省瑞金县的杨友明来信说,原籍干部熟悉本地村情民情,应建立原籍干部服务家乡社会治理工作机制,鼓励原籍干部常回乡走访,了解家乡群众所需所盼,协调各方帮助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同时,应经常性宣传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增强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政策观念。
贵州省从江县的刘朝富来信认为,目前在一些农村地区陈规陋习仍然存在,导致人居环境差、村民素质不高、生活方式落后等。要通过提高农民文明素质和农村社会现代文明程度来加强乡村治理。通过组织实施提高农民文明素质进村入户工程,以先进文化占领农村文化阵地,并把村庄整治与新村建设结合起来,营造良好的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