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版:读者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留住“APEC蓝”, 需建长效机制
雷振华

近年来,我国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步伐明显加快。一方面,出台并实施了新《环保法》,加大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治理与处罚;另一方面,加强区域大气污染防治联动协作,形成了治污合力。如今,“空气保卫战”成效初显。今年上半年,北京及周边六省区市的重污染天数均有所减少,最近“APEC蓝”更成为了热词。习近平主席在APEC欢迎宴会上表示,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APEC蓝”能够保持下去。一席话,让人们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充满了期待与信心。

“APEC蓝”的出现,说明只要痛下决心,将治理措施真正落实到位,雾霾是可以治理的。而要长久地留住“APEC蓝”,则必须依靠规范有序的法治环境,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要建立环保法治长效机制。应完善环保法治制度,建立全国范围内跨区域联动的长效环保机制,出台有针对性的环境治理的法律细则,用法治手段倒逼企业按标准排放。要把雾霾治理纳入地方官员政绩考核指标体系,明确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的责任,让政府部门真正成为治霾责任主体。

二是要引入市场化的调节机制。生态环境治理,不能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措施,还需要个人和企业等活动主体的协调配合。应充分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比如,像企业燃煤烟气脱硫脱硝有政府补贴一样,对于机动车排放等个体或单位的减排行为,也应通过价格杠杆适时引导。通过税收、金融等方式,加大污染行业、企业的污染成本,激励清洁产业、企业发展,逐步淘汰重污染企业,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的顺利进行。

三是要建立严格的问责制度。没有问责,政策的效果就无从谈起。目前,处罚力度不够,是导致污染企业屡禁不止的原因。只有重拳出击,才能让环境污染治理走出“治理—反弹”的怪圈。同时,应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严格执法、令行禁止。

此外,对个人而言,也应主动履行自己的社会责任,积极参与雾霾的公共治理。通过改变生活方式的细节,如使用清洁能源、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等,养成绿色生活方式。唯有如此,方能让“APEC蓝”成为常态,让全中国都能够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