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1月17日讯 记者鲍晓倩报道:环境保护部公布2014年10月份重点环境案件及处理情况,其中,河北省1件,江苏省5件,山东省1件,四川省1件。
这8件环境案件分别为:河北省石家庄市、衡水市、邢台市、辛集市多家镀锌拔丝企业违反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无污染治理设施;江苏省宿迁市谷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环评批复与实际建设不符;江苏省张家港市鹿苑同兴塑料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废水超标排放;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和平塑料制品厂清洗线项目无环评审批手续,塑料制品的加工制造项目未通过竣工环保验收;江苏省张家港市乘航宏业塑料厂无环评审批手续,噪音超标;江苏省盐城市剑牌农化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明知销售单位未取得消耗臭氧层物质配额许可证的情况下仍向其购买消耗臭氧层物质溴甲烷;山东省菏泽市邦杰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线污染物治理设施闲置,生产设备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四川省德阳市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模锻车间生产噪声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