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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1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
河南广西福建云南吉林开展专题学习活动

综合本报和新华社电 为更好地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连日来,河南、广西、福建、云南、吉林等地领导机关分别邀请专家学者,对全会精神和全会《决定》内容进行宣讲和解读。

11月3日,河南省委中心组举行2014年度第七次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曙宏应邀作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辅导报告。袁曙宏介绍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大意义、起草过程、主要考虑、框架结构,并阐释了《决定》的主要内容。

许多党员干部表示,要以此为契机,把法治精神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领域,贯穿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不断提高领导和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的能力。

11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首场报告会在南宁举行。袁曙宏应邀作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的辅导报告。

参加报告会的机关干部们表示,要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动力,结合广西实际,统筹推进广西法治建设和当前各项工作落实,为广西改革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11月10日,福建省邀请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张来明作专题报告。张来明结合当前党和国家工作实际,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高度,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重大任务等内容,对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入浅出、有针对性的解读。

许多同志认为,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把全会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为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而努力奋斗。

11月12日上午,云南省举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施芝鸿作辅导报告。施芝鸿认为《决定》有许多亮点,包括把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列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确立为贯穿其中的红线和主线;概括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是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等重要内容。

云南省委领导同志在主持报告会时要求,要尽快启动面向全省的宣讲活动,确保全会精神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边寨。要深入研讨,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成果,解疑释惑,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

11月13日,吉林省委理论中心组举行2014年第六次集体学习会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十八届四中全会文件起草组成员、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乔晓阳作宣讲报告。乔晓阳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这些重要举措许多都是涉及利益关系和权力格局调整的“硬骨头”,需要我们拿出自我革新的勇气,一个一个问题解决,一项一项抓好落实。要把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人民群众对问题解决的满意度作为评价改革成效的标准。

吉林省委领导要求,推动全会精神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使全会精神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营造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浓厚氛围。

(本报记者 周 斌 李己平 新华社记者 孙铁翔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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