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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三公”支出须更合理
崔文苑

“三公”经费支出,历来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三公”经费支出得到了大幅压缩。经费较活动开展前压缩530.2亿元,下降27.5%;减少因公临时出国(境)2.7万多个批次、9.6万多人。可以说是工作有力、群众满意。

即便如此,缩减“三公”经费的步伐仍不应止步。日前,国务院专门发文对公务车的使用作出规定,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并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车辆,取消副部级(不含)以下领导干部用车。可以预见,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挤出“三公”经费中的水分,依然不会松劲。

下一步,有关部门要继续压缩一般支出,也还要保留合理需求,将重点放在提升“三公”经费支出的质量和效益上来。

一方面,要促进“三公”经费开支实现资金节约、合理使用。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只是手段,把不该花的钱省下来,把该花的钱花在刀刃上,这才是提升“三公”经费使用效率的关键。比如,削减公务车购置费用等“三公”支出的同时,还应保证合理需求,不能因此影响正常的社会保障与民生需求。

另一方面,要进一步提升政府合理安排资金的能力。合理安排资金,前提是阳光透明,途径是公平公正,目的是促进发展、有利民生。只有把每一分钱都花在了明处,每一分钱都花在了实处,“三公”经费支出才能算经受住了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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