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才是基础。法治工作队伍如何培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这为我们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明确要求,法学界应将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作为重要历史使命。
新形势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新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要议题,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行了重要的战略部署。全面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法学教育改革工作的首要任务。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才保障。法学教育与法治人才的培养是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先导性工作。四中全会关于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为法学教育与法治人才培养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所以,创新法学人才培养机制,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法治人才和后备力量是法学教育肩负的重要历史使命。
法治工作队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与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建设者。法治工作队伍主要由法治专门队伍(包括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法律服务队伍(包括律师、仲裁员、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以及法学教育与研究队伍组成。法治工作队伍的理想信念、职业伦理、专业知识与业务能力决定了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学教育与研究等各项工作质量与水平。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是法治工作队伍的理想信念要求。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首先必须有坚定的理想信念,无论是立法队伍、行政执法队伍、司法队伍、法律服务队伍、法学教育与研究队伍,都必须认同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人民利益、宪法法律至上。这就要求在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必须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首位,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用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方位占领高校、科研机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阵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融入、贯穿到法治人才培养的各个环节之中,为法治人才的培养提供坚实的理想信念保障。
二是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
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是法治工作对于从业人员的基本要求,是由法律职业的基本特点以及法治工作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承担的重要职能与所处的重要地位决定的。推进法治专门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在法治人才的培养过程中实现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深度衔接:一方面,接受专业法学教育应当成为法律职业的准入门槛。只有系统的专业法学教育,方能保证法治专门队伍在理想信念、职业伦理、专业知识、思维方式与职业技能方面达到要求;另一方面,法律职业人才应当成为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要将法学教育定位于法律职业教育,在法治人才培养过程中将法律职业伦理教育、法律职业技能教育与法学理论知识教育相结合,面向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现实需求设计培养方案,培养法律职业人才。
新时期如何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法学教育在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先导性的作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治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法学教育必须实现两个关键的转变:一方面要实现由粗放发展向追求质量提升的转变;另一方面要实现由法学专业教育向法律职业教育的转变。实现上述两个转变的重要抓手就是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一是优化法学师资队伍。建设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的高水平法学师资队伍是实现法治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的重要保障。优化法学师资队伍,首先要坚定师资队伍的理想信念,让所有的法学专业的教师成为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其次要优化法学师资队伍的结构,要根据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课程体系的建设需求,从学科建设的龙头地位和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出发,培育高层次人才队伍和创新学术团队,推动法学理论研究的发展与法学人才培养机制的创新。三是要鼓励支持政法部门有较高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到高校任教,鼓励支持高校教师到政法部门挂职,实现高校与实务部门的人员的双向交流机制,提升法学师资队伍的素质与水平。
二是优化法治人才培养模式。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化要与法治队伍建设的现实需求充分对接,在法律职业教育的总体目标与统一规格基础上,实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的类型化。要以“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三个类型的人才培养基地为依托,以法治工作队伍建设需求为导向,夯实基础、强化重点、突出特色。其中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要进一步强化实践教学,重点突出与实务部门在联合培养人才过程中的常态化、规范化的体制、机制建设。
三是优化法学课程体系。要逐步建立起与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完整的知识结构、适度的学分要求、丰富的选择空间”法学课程体系。首先,法学课程体系要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体系、学科体系相衔接,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的最新研究成果,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其次,要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压缩必修课程的学分要求,形成精炼的核心必修课程体系,保证法学专业知识结构的完整性。第三,形成丰富的选修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选择性修读,为法治人才的成长成才创造自主学习与个性发展的空间,重点开发建设一批实务技能选修课程模块(课程组)供学生修读。
四是加强法学教材建设工作。在法治人才培养中应当切实加强法学教材建设工作。首先是组织编写国家统一的法律类专业核心教材,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能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优质教材,其次是各高校应当全面采用优质教材。在此基础上,鼓励各高校根据人才培养实际,编写适合人才培养需要的多样化教材。
五是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法治人才具备基本的法律职业技能和较强的法治实施能力,进一步优化实践教学成为法治人才培养的关键。首先需要进一步提高实践教学学分比例,提高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实践教学要求。其次需要加强实践教学过程控制,切实提高实践教学的效果。再次需要创新实践教学模式,重点是将实务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入到高校中,通过建立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打破学校与社会、企业、政府部门的体制壁垒,加强校企、校府、校地、校所合作,引入政府部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企业等实务部门力量参与法治人才培养,真正实现法治人才培养中同步实践教学。
六是优化法学教育方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法治人才能够主动适应时代要求,法治人才培养过程应当更加注重优化教育教学方法。首先要更新教育教学观念,更加注重落实学生主体地位,更加重视学生学习,更加注重教学为学习服务。其次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并推广利用信息技术的多样化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优化教学方法的关键是推动小班教学,鼓励教师采用参与式、讨论式、交互式教学方法,尤其重视推广案例教学法,强调学生参与体验,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创造能力。
七是通过加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法治人才必须掌握扎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要求法治人才培养应当更加注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研究。法学教育工作者应当立足中国现实,扎根中国法治实践,放眼世界,深入研究,逐步形成具有中国特色、中国气派、中国风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学理论,为法治人才培养提供理论与学术的滋养。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教育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