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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11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启动
记者顾阳

本报北京11月4日讯 记者顾阳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下发《关于深圳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通知》,正式启动我国新一轮输配电价改革试点。

通知指出,在深圳市开展试点,将现行电网企业依靠买电、卖电获取购销差价收入的盈利模式,改为对电网企业实行总收入监管。即政府以电网有效资产为基础,核定准许成本和准许收益,固定电网的总收入,并公布独立的输配电价。同时,明确了输配电准许成本核定办法,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和激励机制。

通知强调,试点单位要尽快提交首个监管周期(2015年至2017年)深圳市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测算报告。新电价机制自2015年1月1日起运行,原有相关电价制度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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