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连日来,经济界人士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表示要坚持问题导向、法治思维、改革创新,努力发挥法治对经济工作的引领和保障作用。
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副会长、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经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郭飞表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描绘了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伟蓝图,标志着我国实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入到一个新阶段。
科学立法,既是实行依法治国方略的基石,也是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前提。然而,我国目前在某些重要领域仍存在法律空白。例如,我国居民的收入差距和财产差距依旧很大,但与之相关的《工资法》、《财产所得税法》、《遗产税法》、《赠与税法》却尚未出台;我国已成为世界的科研大国,但迄今尚未出台科研管理的专门法律。解决诸如此类的重大问题,根本途径要靠法治。立法机构应在关乎经济、民生等重要领域顺应民意,排除阻力,为建设法治中国,促进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发挥更大的作用。
国泰君安宏观经济分析师任泽平表示,如果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历次会议先后建立了改革的推进机制、讨论了改革的具体方案、制定了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那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则通过强化法律权威,为改革攻坚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法治保障。目前,改革已进入提速期,无论是方案准备、舆论引导还是形势倒逼,改革提速的“势”已形成。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副总裁王和表示,保险,特别是责任保险应当在“依法治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法治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法律只有真正起到对行为人的约束和对受害人的保护,才有存在的价值。责任保险就是这样一种事前的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安排,能够确保行为人对其民事经济赔偿责任的实际承担。
徽商银行员工徐懿表示,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改革的受益者和亲历者。近些年,很多社会问题都源于法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因而,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不但是经济发展的需求,也是改革发展的基石。
(本报记者 裴珍珍 郭文鹃 姚 进 钱箐旎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