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夏先清、通讯员吴江霞报道:经国家发改委等国家部委批准,西藏林芝地区进入首批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行列。
生态文明示范区旨在通过建设形成覆盖全社会的生态文化体系,普遍推行绿色生活方式,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水资源管理制度、环境保护制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模式。通过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发挥对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带动作用。
林芝地区位于西藏东南部,平均海拔3100米,森林覆盖率51.95%,是西藏海拔最低、气候最好、生态环境最佳的地区,有着“西藏江南”之称。
根据《西藏林芝地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实施方案(2014—2020)》相关规划,林芝地区已在全自治区率先启动了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了建设“国土安全屏障建设前沿区、国家生态安全屏障构建示范区、国家重要战略资源储备区、高原特色农产品主产区、重要的民族特色文化集中展示区、重要的世界旅游目的地”六个战略定位和51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指标及工作任务;到2020年,把林芝、波密、米林、工布江达、墨脱、察隅和朗县7个县80%以上的乡镇建成国家级生态文明乡镇,并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县。
林芝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旺堆表示,林芝地区将以保护与建设、新型城乡发展、特色产业建设、清洁能源、科技支撑等八项工程为支撑,科学谋划空间开发格局,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基础能力建设,努力将林芝建设成为全自治区保护生态资源的典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典范、生态文明建设的典范,为全自治区生态文明建设探索路子,积累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