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描绘了构建“法治中国”新蓝图,提出要实现“全民守法”的目标。
从制定新中国第一部法律婚姻法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我国总体上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然而,法律要充分发挥作用,离不开信法、守法的深厚土壤,如果一个国家和社会没有法治信仰、法治精神,法治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明确提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公报还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法治中国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一个健康有序的法治社会,必须拥有具有较强法律意识、守法意识的现代公民,公民应有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任。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总之,“全民守法”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每个公民都担负起法治的崇尚者、遵守者、捍卫者责任,“法治中国”才能成为现实。 (本报记者 曹红艳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