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权威如何维护?全民法治观念如何提升?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备受关注的问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并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这既指明了信仰是法治力量得以凝聚和发挥的深厚根基,也为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明确了方向。
法治信仰,指的是发自内心地认同法律、信赖法律、遵守和捍卫法律。当下社会,无论是农民工运用法律手段讨薪,还是普通市民活跃在决策听证会上,或是司机自觉“拒绝酒后驾车”,都让人感受到法治释放出的力量。而一些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的现象屡禁不止,以违法手段主张利益诉求者时而有之,部分社会成员依法维权意识不强,也不同程度地折射出某些角落还缺乏必要的法治信仰。正反两方面的事例都说明,法律只有被信仰,成为坚定的信念,才能内化为人们的行为准则,否则将形同虚设。
法治作为社会层面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内容之一。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二者犹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法治信仰,就像一座灯塔,若塔倒灯熄,就会让人迷失;道德支撑,如同一道堤防,若崩溃滑坡,就会失去底线。改革已经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化解错综复杂的社会矛盾,解决社会转型升级带来的难题,既要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也要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既要强化法律对道德建设的促进作用,也要强化道德对法治文化的支撑作用。
当然,树立法治信仰与法治建设本身一样,也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具体实践中逐渐形成。完成这项系统工程,就要运用法律手段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妥善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切实维护好社会成员的合法权益,从而让人们切实感受到法治的作用,提升幸福感,促进社会和谐。就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通过持之以恒、润物细无声的教育和熏陶,唤起民众的法治信仰,形成崇尚法治的风尚。就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权力运行机制,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法治信仰的社会根基。同时,也要坚持“法治”“德治”两手抓,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
法治中国是全体人民共建共享的事业。党员干部应带头学法、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每一个公民也都应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齐心协力,向尊崇法治、信守法治的新时代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