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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1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
应鼓励商业银行与股权投资机构合作
记者郭子源

本报北京11月2日讯 记者郭子源报道:“在服务科技型企业等成长型中小企业过程中,应鼓励商业银行和股权投资机构合作。”香港永隆银行董事长马蔚华今日在北京举办的国际金融论坛(IFF)2014全球年会上建议。

马蔚华表示,在目前《商业银行法》没有修改的情况下,应推动贷款和投资相结合。“银行的客户中有很多成长型企业,在不能完全获得信贷支持的情况下,可以先把它们推荐给私募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然后再对企业的资金缺口进行贷款支持。银行可以成为企业的财务顾问来把握贷款的去向,进而帮助企业IPO或者并购。”

此外,马蔚华认为,在目前银行间接融资仍占主体的情况下,应继续加强对银行的风险补偿能力,如政府设立风险补偿基金为银行“壮胆”;增加可贷资金,把资产证券化从试点变成常态;扩大银行不良资产自主核销和处置权,简化不良的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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