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的社会保障是国家“兜底”民生的重要手段,国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在此过程中,社会保障领域的信用建设是重头戏。
要在救灾、救助、养老、社会保险、慈善、彩票等方面建立全面的诚信制度,打击各类诈捐骗捐等失信行为。要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实施中的申请、审核、退出等各环节的诚信制度,加强对申请相关民生政策的条件审核,强化对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及保障房使用的监管,将失信和违规的个人纳入信用黑名单;构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建立和完善低收入家庭认定机制,确保社会救助、保障性住房等民生政策公平、公正和健康运行;建立健全社会保险诚信管理制度,加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加强社会保险领域的劳动保障监督执法,规范参保缴费行为,加大对医保定点医院、定点药店、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等社会保险协议服务机构,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各类参保人员违规、欺诈、骗保等行为的惩戒力度,防止和打击各种骗保行为;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提高基金征收、管理、支付等各环节的透明度,推动社会保险诚信制度建设,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关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