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储粮改革有大动作,截至今年10月,总公司已将23家分公司管辖的753家直属库(不含子公司)整合为346家中心库,中心库在区域内实行统一经营管理,被整合库作为分库将被取消法人资格。
此次改革主要基于这些原因:自2005年国家实施托市和临储收购政策以来,为克服自身仓容不足、监管平台不足的制约,中储粮总公司陆续上收了一批地方粮库。这为弥补管理平台不足和提升调控能力起到了促进作用,但同时也对公司管理能力构成一定的挑战。主要表现为管理幅度增大,中储粮直属库点多而散,一些直属库未纳入总公司规范化管理体系,管控风险放大;规模效应发挥不够,一些直属库之间出现无序竞争苗头,内部缺乏协作。中储粮总公司在全系统推进直属库区域一体化整合,就是要通过体制的改革创新,将全部直属库纳入规范化管理,解决过度分散经营的局面,发挥规模效益和协同效应。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改革为中储粮实施人、财、物“三条垂直线”的管控打造了平台,提高了风险防控水平。
中储粮总公司办公厅有关负责人指出,直属库(中心库)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直接从事中央储备粮的收购、存储、销售、运输和加工等业务,承担相应监管责任。中储粮总公司明确,在推进直属库区域一体化改革过程中,原则上一个地市只保留一家具备法人资格的直属库作为中心库,区域内其他被整合的直属库作为中心库的分库,目前已实现区域内经营管理一体化,后续将加快取消分库的法人资格。中心库对区域内库点推行“五统一”、“两分开”管理,承担监管责任,即由中心库负责区域内库点的统一经营管理、统一财务管理、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统一风险防控和统一入账并表统计,过渡期内中心库与被整合库实行绩效考核分开,中心库与被整合库实行责、权、利职能分开。在此基础上,逐步由“两分开”再向“两统一”转变。
目前中储粮大规模的直属库整合任务已基本完成。从最终整合清单公布起,中储粮的购销计划、财务、统计、人力资源等严格按清单进行调整。分库一律停止各种经营活动,认真履行仓储保管、出入库管理、安全管理等基本职能。
作为区域一体化改革推进较早的中储粮山东分公司,目前已将辖区26个直属库整合为16个中心库,计划指标、贷款、购销经营决策、人员由中心库统一管理,确保中心库辖区“一个法人、一个账户、一个指令、一套指标”。同时上移购销经营管理权、人事任免权和劳动用工权、资金动用权、资产投资管理权,强化分公司对辖区内直属企业的监管。通过改革,山东分公司的管控能力进一步增强,运行机制进一步理顺,基础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去年,山东16个中心库中有8个购销总量增幅超过50%,7个中心库全年可控费用降幅超过30%,9个分库实现扭亏为盈,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