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位于皖南山区,农村宅基地闲置情况较为普遍。作为安徽省唯一的统筹城乡土地使用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县,去年9月,市里出台了《宁国市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试行)》,明确农村宅基地实施有偿退出。如今,宁国市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正在有序推进中,农民有何反应?记者进行了深入调研。
试点正在推进
港口镇山门村是宁国市最早实施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试点的乡村。日前记者前往该村一看究竟。
在山门村边的一处空地上,农房被拆除的痕迹还很清晰,砖块、石头和一些木料零散地堆放在空地的周围。可以看出,这块地被刚刚翻过,裸露着新土。“这个地方原先是山门村31、32村民组农民的宅基地,现在村民已经搬离。”港口镇副镇长汪世钢介绍说,“山门村共有65户村民有偿退出了原有的宅基地,其中36户被重新集中安置,29户被货币安置。”
距离山门村不远就有一处集中安置退出宅基地农民的新小区。在新小区里,不少农民正在忙着建新房。
为有序推进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宁国市出台了《宁国市农村宅基地退出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对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退出后可复垦为农用地的宅基地实行有偿退出。对于宅基地的退出,农民较为关心的是补偿问题,这也是《办法》规定最详细的地方。
《办法》明确,宅基地退出后由市政府组织复垦为农用地的,由宅基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原使用人予以补助。补助标准为,自愿退出宅基地且今后不再重新申请宅基地的,对于法定范围内的面积按照每亩4万至6万元予以补助,超出部分,按照每亩2万至3万元予以补助。
“自愿退出宅基地后,有的农民需要重新申请宅基地,这种情况如何处理?”记者问道。汪世钢回答说,在中心村或集镇安排新宅基地,新安排的宅基地低于原宅基地面积的,差额部分也按照每亩4万至6万的标准予以补助。
在农村,农民占有宅基地的情况较为复杂,有的农民占有多处宅基地,有的农民占有的宅基地不是本村的。对此,《办法》都作了规定。宅基地退出后的权属问题,也是记者调研中比较关心的问题。对此,宁国市也明确规定,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农用地后,依旧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原使用人为本村村民的,复垦后的土地优先由其承包经营。
推行难度较大
邓有华,宁国市港口镇山门村村民。记者见到他时,他正在自家刚建好的房子里忙碌。尽管房子还没有完全收拾好,他已急着搬进去了。“我家老房子有9间,不连院子占地160平方米。去年将老房子的宅基地退给村里,我又要了这块新宅基地,这块新宅基地的面积是105平方米。”邓有华说。
尽管山门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取得了很大进展,但目前宁国真正实施农民宅基地有偿退出也只有港口镇,其他地方还处于观望或调查阶段。
“一些乡镇开展农村宅基地退出的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在于,这项工作情况复杂,程序琐碎,操作起来很麻烦。”宁国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张怀宁说,在推进宅基地退出的过程中,并不是农民提出申请就能退出,需要符合规划和相关条件。而且,农村的情况千差万别,需要不同情况不同对待。
张怀宁提出的问题很现实。记者在调研中充分感受到了宅基地退出的复杂性。有的农村宅基地符合退出条件,但由于大多数村民不愿意,无法推行。有的村民愿意退出宅基地,但又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的村有少数村民愿意退出宅基地,但这些宅基地零散分布在村里,难以操作。
当初,宁国市之所以有积极性开展农村宅基地退出试点,通过调研,记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宁国市建设用地需求很大,因为缺地,宁国将经济开发区都建在了荒山上。通过实施农村宅基地退出,将退出的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可以腾出一些建设用地指标。二是,宁国市经济实力较强,有能力承担宅基地退出产生的负担。三是,宁国可退出的宅基地数量较小,利于试点。
尽管在推进农村宅基地退出的过程中遇到很多困难,宁国市还在努力推进这项工作。截至目前,宁国市共有15个乡镇、街道开展了宅基地退出调查摸底,农民愿意退出的宅基地总面积为1505亩,符合规划的是855亩。而且,有了山门村的经验,接下来宁国推进的速度肯定能快起来。
补偿标准待完善
去年,安徽省出台《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决定在涡阳县、颍泉区、临泉县等20个县(区)开展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提出坚持自愿、有偿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农民合理需求的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
记者在安徽调研中了解到,不少农民对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很关注。一位在合肥市工作多年的农民工已在城里买了房子,老家的宅基地闲置了。“只要补偿合理,我觉得宅基地退出是能接受的,浪费了土地怪可惜的。”他说。
尽管有关部门积极推动,不少农民也愿意退出自家的宅基地,但目前从宁国的情况来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的进度不快。宁国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坦言:“宁国19个乡镇、街道,仅港口镇进行了试点,梅林镇制定了《实施细则》,其他乡镇基本无实质进展。”
宁国市宅基地有偿退出进度不快原因有很多,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补偿问题。例如,《办法》规定,村民占有多处宅基地,退出多余宅基地的,按照每亩2万至3万元予以补助。该规定对法定面积超出部分予以区别对待,但在实际运行中,宅基地退出最大的潜力就在超出部分。而且,农户多占宅基地早已形成事实,若对该部分宅基地补偿过低,农户对退出多余宅基地动力就不大。
记者了解到,不少农民对宅基地退出的补偿标准有自己的看法。以一户农民平均占有5分宅基地计算,按最高每亩6万元补助,农户连地带房仅能获得3万元的补助,吸引力远远不够。
农村宅基地退出是一项创新性的工作,现在处于探索阶段。相信,随着相关制度的逐步完善,这项工作一定能有序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