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服务是社会信用机制运行的纽带,也是企业实施信用管理的重要依托。中介服务行业信用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市场经济能否安全运行。加强社会中介机构信用建设,促进中介服务业规范发展,必须改革现有监管方式,实施长效监管,打击信用缺失行为;扶持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升社会中介机构特别是各类经济鉴证类中介机构的整体信用,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充分发挥中介行业在推进社会信用建设中的作用,积极防范市场经济的系统信用风险,应着重从以下方面着力。建立完善中介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记录和披露制度,并作为市场行政执法部门实施信用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重点加强公证仲裁类、律师类、会计类、担保类、鉴证类、检验检测类、评估类、认证类、代理类、经纪类、职业介绍类、咨询类、交易类等机构信用分类管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体系、评估制度和工作机制。可按照引导、扶持和规范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逐步完善中介机构的信用管理制度,实现各监管部门的信息资源共享,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促进中介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关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