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鲜明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论断,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以及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也是新形势下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吹响了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角。
我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既是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矛盾凸显期,发展呈现新的阶段性特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面对诸多考验。无论是推动保障科学发展,还是有序推进改革;无论是调节社会利益关系、化解矛盾冲突,还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执政地位,都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以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保证。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充分体现了历史和人民的选择。坚持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命脉所在、全国各族人民福祉所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
加强立法、有法可依,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首要前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如何按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以完善,仍是一项长期和艰巨的任务。这就要求我们在重点加强各领域立法的同时,完善科学民主立法机制,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保证立法真正遵循客观规律、集中公众智慧、实现人民利益。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与执法水平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必须着力规范政府行为,完善执法体制,努力如期实现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
深化司法改革、保证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实现《决定》提出的“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目标,就要重点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和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
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努力建设法治社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实基础。人民群众是法律实施的重要主体,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础力量。要通过在全社会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方式,让人们在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中深化对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认识和信仰。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有力支撑。道德是内心的规范,要高度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大力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文明风尚,在社会公众中形成依法维护权利、自觉履行义务的法治意识,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
法者,治国之重器,天下之准绳。让我们携手同心落实好《决定》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国、更加扎实地推进依法治国,沿着法治道路,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向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光荣梦想坚定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