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这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尚属首次,表明我们党对“依法治国”认识新的提升,表明我国法治建设进入了新的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法治建设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为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理解,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坚定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
深刻理解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坚定推进依法治国的信心和决心
一是依法治国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必由之路。法治是迄今为止人类能够认识到的最佳治国理政方式。党的十八大提出了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两个一百年”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目标。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抉择,习近平总书记鲜明地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党把依法治国作为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不仅是党带领人民进行艰辛探索的结果,也是党对民主法制建设中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更是党在新的历史时刻的庄严选择和执着追求。唯有依靠法治,依靠宪法和法律才能凝聚共识和力量,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取得胜利。
二是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站在新的起点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也进入倒计时,经济进入“新常态”,社会进入“转型期”,改革进入“深水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许多新形势、新情况、新课题。要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困难与问题,就必须毫不动摇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而依法治国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应有之义。习近平总书记深刻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我们要深刻领会这一精神,坚持依法治国,通过法治来克服经济发展中的短期化、功利化倾向,通过法治形成更加规范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通过法治化解当下社会问题复杂性与应对方式简单化之间的矛盾。因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列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主题和重要内容,而四中全会将依法治国作为全会的主题,绘制了“法治中国”路线图,以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的实现。
三是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先是制度建设和治理方式的法治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当然要高度重视法治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法治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制度是关键性因素,只有形成一整套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制度,现代化才能平稳持续地向前推进。而法律制度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制度;法律体系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体系;法治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因此,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四是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和谐稳定的社会必然是法治的社会。法治是安邦固本的基石,“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没有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一切改革发展都无从谈起,再好的规划和方案都难以实现,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失去。而在我国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大国,要实现政治清明、社会公正、民心稳定、长治久安,就必须靠法治,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通过整体、全面、合理的制度安排,实现党、国家、社会各项事务治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准确把握人民法院的职责使命,积极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人民法院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力量,承担着重大职责使命,在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事业中应积极作为。
一是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法院要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不断促进法治中国建设。因此,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作用。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和抑制犯罪分子及其犯罪活动,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要依法审理好改革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积极规范市场竞争规则、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科技文化创新,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要增强司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对改革反映到司法领域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司法应对,适时调整司法政策,依法保障各项改革举措的顺利推进。
二是要坚持公正司法,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政法战线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因此,人民法院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公平与正义的神圣职责,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公正高效地办好每一起案件,通过对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审判,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维护司法权威;尊重和保障人权,健全错案防止、纠正、责任追究机制,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落实办案质量责任制,确保案件质量不打折扣。
三是要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根本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的法治需求。以人为本,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法治需求是推进依法治国的价值目标所在。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要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对公平正义要求日益强烈,对法治建设的需求日益增多。因此,人民法院要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举措,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拓展司法公开平台,通过加强诉讼服务窗口建设、诉调对接中心规范化建设以及12368诉讼服务平台建设等,切实解决实践中存在的“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六难三案”问题。要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强化对人民法庭的工作指导和工作保障,优化调整人民法庭布局,构建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网络,切实满足群众方便诉讼的需求。要加大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努力让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人文关怀。
四是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推动社会治理规范有序。依法治理是现代社会治理的重要特征。社会治理是一门科学,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确保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是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规律的客观要求,也是我们党在社会建设理论和实践上的一次新飞跃。各级政法机关要着眼于进一步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转变社会治理理念,创新社会治理方式,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因此,人民法院要积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一方面推动以法治方式化解矛盾,通过参与规范监外执行、完善社区矫正、完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等方式,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另一方面推动以法治方式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干警贴近群众、了解基层的优势,构建解决纠纷网络,最大限度地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适时梳理执法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理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预警社会风险和治理漏洞,为党和政府科学决策、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参考。
五是要弘扬法治精神,增进法治信仰,凝聚法治力量。法律要发挥作用,需要全社会信仰法律。营造公众崇尚法治、信仰法治的社会环境是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也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为此,人民法院需要充分发挥对法治环境建设方面的引导、示范作用。要将每一起案件的执法办案过程当作法制宣传的过程,通过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公开宣判等方式,对人民群众进行生动的法制宣传,使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深入人心;要深入基层社区,走进镇、乡、村,为社会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不断增强群众依法维护自己权益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优势,统筹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推进依法治国提供制度保障
司法体制改革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司法体制改革作为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全局,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关系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上海法院被确定为全国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之一。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上海法院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三个方面重点任务和《上海市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中五项改革试点任务为重点,结合上海法院实际,着力在完善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着力在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努力实现审判体制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
一是紧紧抓住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这个核心,保证法官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上海法院紧紧抓住司法责任制这个核心,积极探索构建以审判权为核心、以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为保障的审判权力运行新机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二是切实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上海法院严格落实修改后的“两法”,健全防范冤假错案机制。完善了错案分析、排查、问责机制,切实落实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现代司法理念和规则。积极推进劳教制度改革。建立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扩大短期自由刑适用,有效促进了治安处罚和刑事处罚的有效衔接和相互协调。
三是牢牢牵住改革的牛鼻子,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稳妥推进。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这次上海法院司法改革将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