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5月9日,中国当选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届成员。联合国于1946年成立人权会,专门负责人权事务。2005年9月,联合国首脑会议通过成果文件,决定设立人权理事会,取代受到广泛批评的人权会,并授权第60届联合国大会讨论确定人权理事会的职权、组成、选举方式和工作方法等。经过长达一年艰苦磋商,联大最终确定了人权理事会基本框架安排。人权理事会是联大的下属机构,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共有47个席位。其中,亚洲和非洲各占13席,拉美及加勒比地区占8席,西欧(包括北美及大洋洲发达国家)和东欧各占7席和6席。2006年5月9日,经过3轮无记名投票,第60届联合国大会选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首届47个成员,其中包括中国、法国、俄罗斯和英国4个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在报名文件中说,中国政府一贯致力于促进和保护人权及基本自由,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对话与合作。中国政府支持人权理事会以公正、客观和非选择性方式处理人权问题,加强不同文明、文化、宗教间的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中国政府深信,中国当选为人权理事会成员将有利于该理事会在世界各地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伟大事业。
(新华社北京10月24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