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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高举法治大旗 实现复兴伟业
本报评论员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深入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问题,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回答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以及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全面部署。这一重要会议万众瞩目、全球关注,所做出的战略决策总结历史、着眼实际、面向未来,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蓝图,把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向了新的高度。

“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法治能力是最重要的国家治理能力。当前,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经济进入新常态,需要通过法治推动和保障科学发展,建立健全一整套长效体制机制;改革进入深水区,需要通过法治划清政府与市场的作用边界,形成有序推进改革的方式;社会进入转型期,需要通过法治调节社会利益关系,规范主体行为,化解矛盾冲突。新形势下的新机遇、新挑战,决定了我们必须高举法治大旗,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法治引领深刻的社会变革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十分庞大和复杂的系统工程,坚持党的领导是最根本保证。我们看到,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2010年底已经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明确提出“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要求“政府职能转变到哪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到哪一步”、“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从大批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到大力推进司法改革;从让市场“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中国共产党坚持法治精神、创新法治方式,党和国家建设的各层次、各领域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向着制度化、法律化不断迈进。这些实践和成就,生动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辩证统一。我国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党领导人民制定实施宪法和法律,自身也始终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为此,全会提出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法行使权力,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关键环节。越是强调法治,越要提高立法质量,越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目前我国法治建设的大多数问题存在于法律实施、执行领域。我们必须在加强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切实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决整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问题。与此同时,还要在全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法治成为全民信仰,积极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社会风尚,引导全体人民遵守法律、有问题依靠法律来解决,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环境和守法光荣的良好氛围。

“法者,天下之准绳也。”一个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一个在纷繁复杂的国际国内形势下快速发展的国家,只有在法治框架内处理各种矛盾问题,寻求法治之下的最大共识,改革创新、人民福祉、长治久安才能得到最坚实的支撑、最长远的保障。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定不移地走下去,我们一定能迎来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的美好图景,为实现民族复兴伟业写下新的光辉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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