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调查机构AramisAuto的数据显示,法国86%的人希望能够拥有属于自己的汽车。但这些人担心,购车会造成过重的财务负担。因此,相比一次性付清购车款而言,法国消费者普遍青睐由汽车经销商或银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购车方案。目前在法国,汽车经销商和金融机构提供的金融购车方案主要有贷款购车和租车选购契约等。
贷款购车,这是较为传统的做法。经销商会要求客户根据车辆总价先付一定比例的首付款,然后按照约定利率分期偿付余款。贷款的提供方可以是银行、信贷机构和保险公司,它们提供的利率和贷款额度不尽相同。银行提供的贷款利率一般在3.3%至9%之间,这主要取决于消费者的贷款额度和还款期限。此外,消费者选购的车型也是决定其贷款利率高低的指标,新能源汽车要比普通新车享受更多的优惠和补贴。以法国巴黎银行为例,贷款10000欧元购买普通新车,分3年还清,贷款利率为5.57%。相同条件在法国邮储银行,贷款利率只有3.7%。因此,在法国申请贷款,要“货比三家”。
除了银行,购车人还可以联系专门的信贷机构或保险公司。它们给出的利率一般比银行略高,但贷款上限也略高。目前,越来越多的法国中青年喜欢在保险公司办理贷款,一方面在保险公司可以将贷款、新车保险等问题一站式解决,能省不少事。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经常推出极具吸引力的低利率促销产品,与保险捆绑销售,非常适合有保险和贷款双重需要的人。
租车选购契约,目前在法国比较受青睐。法国主要汽车生产商基本都提供这种新兴的汽车金融方案。所谓“租车选购契约”,指的是租车人一方与出租车辆一方直接或者间接签订一份为期最长可达5年的合同,出租方始终是车主,合同写明规定车辆可以行驶的总公里数。一般来说,柴油汽车比汽油汽车的里程数要高一些。出租方一般是汽车制造厂商,或者专门的金融机构。签订合同时,租赁双方应就费用达成协议。费用包括两大部分:一是预付款。租车人得先交一笔预付款作为担保,数额约相当于所选车辆总价的30%。二是租金。根据合同期限、车辆市场价、合同到期后车辆耗损估值、里程数和保险金等,租赁双方确定租金。租金可以选择按月或按季度交付。
合同一经签订,出租方即向租车人交付一辆新车。此前,承租人会根据个人喜好挑选车辆的型号及颜色等。这一点与买车的过程完全一样。合同期满后,承租方有2个选择:一是可以另外再挑选一辆新车,与出租方重新签订一份租车选购契约,继续维持此前的租赁关系。二是承租方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按照合同上事先确定的价格,将车买下,成为车主。现在,有的汽车厂商提供承租13个月后即可购买汽车的合同。
如果租车人在合同到期后,最终放弃购买这辆车,此前的预付款可以返还。但一般来说,除非车辆完美无缺,否则这笔钱或多或少总要被扣掉。目前这种“租车选购契约”的方式,在法国各大汽车经销商网站上的金融购车板块随处可见,日益成为受到消费者欢迎的金融购车方案。这种方式的优点主要是省时省力。因为在合同有效期间,出租方要负责车辆的维修,车辆出现故障时也要提供支援,而且租车人还可以享受“先开后买”的体验。但缺点也显而易见,即如果使用这种方式购车的话,购车人负担的总费用比贷款买车要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