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选择一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作为突破口,大规模推进棚户区改造,既有利于惠民生、扩内需、保持经济合理增速,也有利于促改革、调结构、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同时也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社会治理理念、创新体制机制、增强社会活力的治本之策。
大规模开展棚户区改造,可以有效改善棚户区居民的居住条件,使群众从“忧居”到“宜居”,促进城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对于推动城镇化建设由注重数量增长向注重质量提升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棚户区改造是优化城市布局、改善人居环境的关键点,也是提高城市承载能力、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突破口。通过推进棚户区改造,可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区位特点、产业聚集等客观条件,合理有序配置空间资源,对城市基础设施进行集约化改造,使城市规划更趋合理,土地利用结构更趋优化,进一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在全面深化改革大背景下铺开的本轮棚改,不仅有利于改善棚户区居民住房条件和推进新型城镇化,更可通过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市场机制的引入,助推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经济内生活力。
推进棚户区改造有助于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实现政策支持和市场机制的有机结合。棚改涉及城市规划、行政审批、项目投融资、公共服务等多个环节,既需要政府的组织协调,又需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地方政府要加强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实施,从政策上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棚改的积极性,制定市场主体参与棚改的规则,保证棚改工作高效率、高质量推进。目前,针对棚改过程中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方面问题,各地政府纷纷建立棚改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出台简政放权的具体措施,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棚户区改造为改革创新城市建设投融资机制搭建了实践平台。棚改的推进是智慧、创新和经验的汇集。本轮棚改已建立起了多元化、可持续投融资机制,一是中央加大财政投入,发挥政府投资 “四两拨千斤”的带动作用;二是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方式进一步拓宽棚改融资渠道,为建立透明规范的投融资体制提供了有益实践;三是国家开发银行发挥开发性金融机构的“供血”作用,创新实施“统一评级、统一授信、统借统还”融资模式,提高了整体融资能力和效率,保障了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运行。此外,各地还通过探索设立棚改专项基金、开展项目融资、特许经营等方式吸引社会资金,用于棚改及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这些经验与实践,作为棚改中形成的智慧成果,都将有利于我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 棚户区改造为引入市场机制、改革城市管理方式、激发经济增长内生动力提供了有利条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涉及城市规划设计、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的系统工程。在这一系统工程推进中,通过引入公私合营(PPP)等市场化的管理运行机制,带动大量社会资源进入棚户区改造及配套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产品供给等公共行业,改变传统上行政化、非经济手段主导的“建管合一”、“重建轻管”的城市管理模式,有助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提高城市资源的利用效率和城市管理质量。
棚户区改造是加强社会建设、促进社会管理改革的重要契机。棚户区改造有助于调整和改革社会分配结构,实现社会管理公平。城市、工矿、林区、垦区,特别是资源枯竭型城市、独立工矿区和三线企业集中地区的棚户区,多数是国家经济结构调整和体制转型、区域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是对曾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作出贡献的一代人或几代人的“欠账”。当前正在开展的棚户区改造工作,帮助棚户区居民“出棚进楼”,是对历史的一种补偿,也是对社会分配结构的一次重要调整,让“改革红利”惠及更广大的中低收入家庭。同时,大规模开展棚户区改造还可以创造大量就业岗位,增加当地居民就业机会,调整和改善因资源配置不均衡等原因导致的收入分配不合理等问题,促进形成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和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
棚户区改造有助于基层政府转变治理理念,增强执政能力。棚户区改造的复杂性和艰巨性是对基层政府管理能力的一次重大考验,但也是促进政府转变治理理念、打造服务型政府的重要推动力。
随着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不断深入,要切实发挥棚户区改造对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改革、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一是需要站在区域发展的战略高度,结合整个城市的发展规划制定科学的棚户区改造方案;二是需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抓住棚户区改造契机优化完善社会管理机制;三是需要从长期发展着眼,统筹做好资金保障。按照国务院第43次会议精神,国家开发银行成立住宅金融事业部,进一步发挥开发性金融对棚户区改造的支持作用,为棚户区改造提供金融支持。同时,也要进一步加强政策支持,鼓励社会资本和各类金融资金的参与,拓宽融资渠道,创新融资模式,为推进大规模棚户区改造提供充分有力的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