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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2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整治“两栖干部”不能止于清理
裴珍珍

继中央巡视组前不久专门指出“干部兼职过多”问题后,不少省份相继晒出“两栖干部”清理“成绩单”,其中湖南清理在社会组织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4332人。可见干部兼职多现象之严重。

领导干部不得兼职,多年来就有这样的禁止性规定。虽然中央三令五申,但有些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热衷于兼职。说到底不外乎“名利”二字驱使。官员需要实现“高附加值”,社团需要觅到“坚强后盾”,二者一拍即合。“戴市场的帽子、拿政府的鞭子、收企业的票子”,“强制入会、摊派会费、强行服务、搭车收费、拉赞助、违规使用会费、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等问题层出不穷。一些社会团体特别是行业类协会、商会沦为不正当利益的“输送带”和“四风”蔓延的“灰色圈”。表面看繁荣了社会组织,但其中乱象丛生,最终腐蚀的是领导干部的党性原则,损害的是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当然,有些退休、离休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过程中确实能够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凡事都有两面性,如果不能监管住其中的“灰色地带”,任由社会组织成为干部增收的“钱袋子”,违规敛财的“收款机”,政商勾结的“名利场”,必将破坏市场公平秩序,更易让政府职能出现错位,产生权力寻租,滋生腐败。

以解决问题开局亮相,以正风肃纪先声夺人,以专项整治寻求突破,这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党中央的坚定决心和铁腕行动,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让群众对从严治党充满信心。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四风”问题的顽固性和长期性,还有一些“死角”急需清理,还有一些“顽疾”有待攻克,“干部兼职”现象就是其中之一。各地响应中央精神,集中展开清理整顿,旨在给社团“把把脉”、“治治病”,使其正本清源,但这不是最终目的。整治官员兼职不能止于清理,同时也要加快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进程,规范和完善社团的监督管理体系,并追究相关人员违法乱纪的责任,才能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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