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0月20日讯 记者曾金华报道:财政部日前发布通知,要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公告和评审管理等有关制度规定,规范采购文件编制、信息发布、专家抽取等行为,保证政府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正。
财政部要求,交易中心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改变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等主体的法定权利义务,不得在法定程序外新设登记、报名、备案、资格审核等程序,限制或阻止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进入本地的政府采购市场;不得违规组织对评审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干预政府采购评审结果。
财政部明确,要进一步落实“管采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不得违法采取授权、委托或者共同管理等方式,将政府采购的监管职责交由其他机构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