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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2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别让湿地成“失地”
□ 舒 云

在扎龙湿地采访期间,欣喜于其生态功能逐渐恢复、当地政府湿地保护力度逐渐加强、居民湿地保护意识逐渐提高的同时,记者也为另一组数据甚感担忧。

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结果显示,近10年间,全国湿地面积同口径减少339.63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减少337.62万公顷。此外,河流、湖泊湿地沼泽化,河流湿地转为人工库塘等情况也很突出。

不仅是“量”的问题,湿地保护还面临“质”的挑战。国家林业局的有关数据显示,如果将我国湿地生态状况按照好、中、差三个档次进行简单分类,评级为差的湿地占湿地总面积的32%。

毫无疑问,我国湿地保护任重道远。如何避免湿地变“失地”?湿地保护立法迫在眉睫。目前我国三大生态系统中除湿地外,森林和海洋均有专门立法,法律之缺成为我国湿地保护的短板。

正如业内观察人士所言,去年起施行的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对于林业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缺乏有效约束力,而且这项规定中并未对改变湿地用途等做法列出具体罚金等处罚方式,这对于破坏湿地者缺乏法律震慑力。因此当务之急,要尽快制定出台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湿地保护职责权限、管理程序和行为准则,并对破坏湿地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做到湿地保护“有法可依”。

保护湿地还需进一步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如今在很多湿地保护区内,由于历史原因,湿地内还生活着为数众多的原住居民,健全湿地生态补偿机制是平衡两者利益的有效途径,但执行起来还面临重重困难。比如,如何确定田里的粮食是否被水鸟吃了,吃了多少,该赔多少?又如,补偿资金从何而来,中央财政拨款还是横向转移支付?这些问题都需进一步探讨。

当然,保护湿地更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同呼吸共命运”,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建设美丽中国还需你我的共同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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