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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4年10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司法改革 保障公平正义
本报记者 许跃芝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重头戏”。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今年1月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明确要求,说出了人民群众对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

国无法则人无矩,法不公则国不稳。党的十八大以来,一项项司法体制改革举措相继出台,着眼总体谋划、注重顶层设计、尊重基层首创、解决现实问题。

最高法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最高检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公开制度。公安部提出建立互联网执法公开平台,全面公开执法信息。司法部在监狱系统全面推进狱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保廉洁。

国务院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这标志着“农”与“非农”将成为历史。

告别劳教制度,符合国情的社区矫正制度正在健全完善。我国社区矫正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84.7万人,解除社区矫正113.8万人,社区矫正期间重新犯罪率只有0.2%,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关于建立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见(试行)》出台,要求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将国家司法救助资金列入预算,统筹安排。这有助于解决好信访群众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问题。

中央政法委出台关于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切实防止司法腐败的指导意见。为杜绝暗箱操作,中央政法机关细化相关规定,完善监督检查制度。

中央政法委出台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后,最高法发布建立健全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守住司法底线。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完善执法办案多项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标志着设立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已进入实质性阶段……

司法公开是法治社会的重要标志,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内容。公平正义应当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于是就有了案件庭审直播、裁判文书上网、“老赖”信息曝光、举办公众开放日、开通政法微博微信和新闻客户端……

我国执法司法公开全面提速,执法司法活动公开力度空前,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

2013年12月4日,最高法院开庭审理奇虎360和腾讯公司不正当竞争上诉案,首次以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庭审过程,获得普遍好评。各级法院积极建设科技法庭,公开案件庭审过程,仅去年就直播案件庭审4.5万次。

今年以来,北京、浙江、内蒙古等20个省区市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司法网拍全程在网友眼皮底下进行,一些拍品围观者多达数十万,极大地挤压了权力“寻租”空间,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

各级政法机关深入推进审务、检务、警务、狱务公开,全方位公开执法司法信息,实现司法公开与司法公正的高度契合,增强司法透明度,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从结果公开到过程公开,从形式公开到实质公开,从有选择公开到全方位公开,从向当事人公开到向全社会公开。(下转第二版)

每一项改革都向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更进一步。

2013年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依法审理薄熙来案件时,通过微博及时发布庭审实况,全面客观展示薄熙来犯罪事实、证据,此举被舆论称为“开中国司法公开之先河”;今年9月24日,“@河北廊坊中院”对国家发改委原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刘铁男涉嫌受贿一案庭审进行全程微博直播,透露该案诸多细节,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并大量转发;为惩戒和震慑“老赖”,从今年9月1日起,最高法在其微博、微信开设“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每天曝光一名失信被执行自然人和一名失信被执行法人。

在推进执法司法公开过程中,各级政法机关积极顺应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趋势,纷纷开通官方微博、微信、微视、APP客户端等,打造“指尖上”的司法,成为司法公开的一大亮点。

“指尖上”的司法,扩大了司法公开的范围,提升了公开的效率和质量,公平正义潜移默化深入人心。截至2013年底,我国政法微博总数已达2.4万,占政务微博的四分之一。各级政法机关运用官方微博、微信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与公众互动交流,在润物无声中传递着法治理念、鼓舞着法治精神,推动全社会形成尊重法律、祟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审判是诉讼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一个冤假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抵消99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积极影响。各级人民法院严格执行法定证明标准,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坚持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宣告被告人无罪。这种坚守底线将冤假错案堵在司法审判的大门之外。16年前,因“强奸杀死邻家少女”,徐辉被判死缓。在没有真凶浮出水面、没有亡者归来、没有新证据出现的情况下,经“无罪推定”、“疑罪从无”,今年9月9日,广东省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改判徐辉无罪,徐辉重获自由。

冤假错案的发生,往往与执法司法人员不负责任、徇私枉法有关。针对这一情况,各级政法机关积极落实执法司法人员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河南法院提出“谁用权谁就要负责一辈子”、“办错案首追法院院长责任”;山西省检察院规定,对造成错捕案件的首办责任人,不仅要追究责任,还要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实践证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举措,又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只有加大司法体制改革力度,拓展司法体制改革深度,提高司法公信力,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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