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赫赛汀”是美国基因泰克公司的明星抗体药物。查询发现,有关它的产品专利申请数量很多,但工艺技术方面的专利申请却寥寥无几。
二者的强烈反差,恰恰体现了基因泰克的“狡猾”。原来,作为一项平台技术,“赫赛汀”的工艺不只适用于抗体药物的制备,还能广泛兼容生物医药领域其他技术分支、生物制品的制备。这意味着,一旦大量涉及该项工艺技术的专利公开,竞争对手吸收、转化、改进后,便可比较容易地触类旁通,进而应用于其他生物医药领域。对基因泰克来说,这无疑是严重的威胁和挑战。
而且,这种基础制备技术,假若发生专利侵权纠纷,专利权人还将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因为这种侵权行为通常发生在侵权人自己的实验室、车间、厂房等内部,专利权人很难获得相应的侵权证据,法院将难以作出对其有利的判决。
鉴如此,“赫赛汀”的工艺技术主要采取技术秘密的方式予以保护。如此一来,“赫赛汀”生产成本控制、药品质量控制的技术法门他人便无从得知,即便竞争对手能够制备出质量媲美的“赫赛汀”产品,基因泰克依然能够在成本、利润等方面立于不败之地。
“赫赛汀”的这种技术保护策略并非基因泰克独创。比如,可口可乐公司对于其核心技术——配方就没有申请过任何专利,而是将其作为内部最高机密严加保护。因为发明专利只有20年的保护期,一旦专利保护期届满,其他竞争对手就可以合法使用这一配方。
由此不难看出,学习、运用专利制度并不意味着凡是先进的、有用的技术都要申请专利。技术保护的最佳策略是既能够实现利益最大化,又能够隐藏技术诀窍。作为技术保护实践中常用的两把“利剑”,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各有利弊,企业需要结合技术内容本身的特点和自身发展计划,制定相应的技术保护策略,灵活运用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的保护形式,如商业秘密先行、专利保护随后;专利保护为主、商业秘密为辅等等,最终达到双剑合璧的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