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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0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入秋后首场雾霾给京津冀带来巨大考验,环保部专项督查显示——
部分地区雾霾应急不力被曝光
本报记者 鲍晓倩

▷ 问题一:尽管各地都启动了应急预案,但一些地区应急工作形式大于内容,难以满足应急要求;

▷ 问题二:一些地区应急预案制定的时间较早,基础技术资料不全,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应急工作的需要;

▷ 问题三:机动车限行等一些具体应急措施,由于与民生密切相关,在操作中难度较大;

▷ 问题四:一些企业没有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停产,应急预案执行迟缓或滞后的现象非常明显

近日,一场持续多日的重污染天气让华北大部分地区再度遭遇“雾霾围城”,多地迅速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环境保护部迅速派出6个督查组,奔赴北京、天津、石家庄、廊坊、保定、邢台、衡水、邯郸8个城市,对各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进行专项督查。

督查组发现,京津冀相关城市积极应对,均按要求开展了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但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

部分地区应急形式大于内容

10月8日傍晚,北京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应急响应,10月9日13时预警级别由黄色升级为橙色;10月8日,天津市启动了重污染天气蓝色(四级)预警应急响应;10月8日,河北省石家庄、保定、邯郸、廊坊、邢台、衡水6个城市也及时启动了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尽管各地都启动了应急预案,但是一些地区应急工作仍然是形式大于内容,难以满足应急要求。

督查组抽查了石家庄市裕华、长安、新华3个市辖区,就有两个区应急期间道路喷雾洒水工作量仍然维持在日常水平。

在邯郸市,应急响应区域仅局限于主城区(四区一县),市区周边,尤其是工业企业相对集中、排放量占比最多的武安市、峰峰矿区、永年县等地均未采取应急措施。在廊坊新世界家园一期工程的工地,施工方虽然将预案措施上墙,但是现场主管对相关措施并不了解。而廊坊市世锦名城建设项目虽然启动了应急预案,但车辆清洗设备老旧,无法起到清洗渣土的效果。

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待增强

一些地区应急预案制定的时间较早,基础技术资料不全,难以完全适应当前应急工作的需要。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预案于2012年底开始实施演练并付诸实施,当时大气污染源解析工作尚未完成,应急响应范围和措施的确定还不够科学。衡水市二级响应工业企业数量达到500多家,占企业数量近半,难以落实;衡水市区机动车保有量仅有十万余辆,但预案中要求二级响应时应实施单双号限行,并停驶80%公务车,实际效果有限。

邯郸市环保局局长崔红志还表示,因为各地实际情况不同,所以基层环保部门预警能力的建设十分重要。邯郸市正在和有关各方协商预警监测平台的投资方式,预计至少投入500万元。

涉及民生应急措施落实难

督查组在检查中了解到,机动车限行等一些具体应急措施,由于与民生密切相关,在操作中难度较大。

石家庄三环路是全市交通干道,也是重型车辆主要途经之处,市交警部门也在应急期间设卡禁行。但从工作人员现场禁行劝返记录上可看出,三环路应急响应期间经过的黄标车、大货车等车辆,劝返比率不足30%,多数均以蔬菜供应等民生保障名义放行,禁行效果一般。

衡水市大气办未将应急通知发给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务车停驶80%的措施未落实,交警支队预案中也没有单双号限行措施。

“目前,河北省尚未设立全省统一的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机动车限号规范。”邯郸市交警支队副队长赵政表示,目前各地限号措施都不尽相同,这一方面给交管部门的应急执法带来困难,另一方面不利于缓解整个区域的污染局势。“应该尽快出台措施,确保全省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的机动车限号工作能够步调一致。”赵政说。

一些企业应急预案执行迟缓

督查组调查的河北新希望天香乳业有限公司拥有6吨燃煤锅炉两台,年燃煤量为1200吨,粉尘、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81吨、4.35吨和1.64吨。按照Ⅱ级应急响应,公司外排的主要污染物应该减少30%。但督查组查看生产记录时却发现,公司主要的用汽车间为“洗奶车间”和“奶粉车间”,平时蒸汽用量分别约为5吨和20吨左右,但在9日夜班生产记录中,两个车间的蒸汽量并没有明显减少,也就是说企业没有真正减排。

现场督查还发现,同样地处河北的亚都纺织、深州化肥厂等企业均没有按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停产;石家庄市裕华热电厂,虽然在应急期间采取加大脱硫剂和脱硝剂用量的方式实现了主要污染物减排,但该企业在应急响应发布8小时后才接到通知。

在霸州市,督查组还了解到,应急预案执行迟缓或滞后的现象非常明显。在此次雾霾天气中,廊坊市上午10点发布Ⅲ级预警,但是廊坊市华生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等个别企业下午5点才收到限产通知。

环境违法占环保举报八成

本报北京10月13日讯 记者鲍晓倩从环保部获悉:2014年6月,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群众举报147件,其中,举报数量最多的四个省是:河南(17件)、江苏(15件)、山东(14件)、河北(11件),所有举报件已转交各地方环保部门调查处理。

从各地环保部门调查处理的情况看,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118件,占受理总数的80%,有29件未发现群众反映的问题。存在污染问题的案件中,涉及大气的79件、涉及水的17件、涉及噪声的27件、涉及固体废弃物的7件、涉及项目审批的45件。目前,这些问题均已得到较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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